低溫用無縫和焊接公稱鋼管
SA-333/SA-333M
一、本標準適用于低溫用公稱(平均)壁厚的無縫以及焊接的碳鋼及合金鋼公稱管。
二、尺寸、外形
1.外徑和壁厚允許偏差見下表(冷拔)
鋼管外徑 |
正偏差(+) |
負偏差(-) |
≤48.3 |
0.40 |
0.80 |
>48.3----≤114.3 |
0.80 |
0.80 |
>114.3---≤219.1 |
1.60 |
0.80 |
>219.1---≤457.2 |
2.40 |
0.80 |
>457.2--≤660.4 |
3.20 |
0.80 |
壁厚 |
-12.5%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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注:壁厚正偏差標準沒有規定,但有重量限制。任何一根鋼管的重量應不大于規定值的10%,而不小于3.5%。
2.長度
定尺長度的允許偏差:+6/-0mm。
3.彎曲度
成品鋼管應相當直。
4.端頭外形
除非另有規定,公稱管以平的端部供貨。管端部的所有毛刺須全部清除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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