近幾年,我國一直對16mn無縫鋼管出口實行退稅。實際上,我國鋼鐵企業并沒有從中受益。同時,我們可以對一些高端產品,如高端冷軋產品、特殊鋼產品給予適當的退稅政策,幫助企業進軍高端市場,從而提高企業的國際競爭力。
同時,我國大中型16mn無縫鋼管鋼鐵企業和一些中小鋼鐵企業承擔的稅負水平不同,導致合規經營的企業處于不平等、不公平的競爭地位,造成了“劣幣”驅逐“良幣”的現象。
全國人大代表,方大特鋼集團董事長、黨委書記鐘崇武和全國人大代表,四川省達州鋼鐵集團有限責任公司副董事長、黨委書記、總裁江善明認為,稅負不公平是市場機制缺失的主要表現之一。
有人大代表告訴《中國冶金報》記者,我國鋼鐵企業的噸鋼稅負最低的只有16元/噸,最高的為276元/噸,僅稅收成本就相差260元/噸。稅負水平低,生產成本就相應較低,企業就有了打“價格戰”的條件,直接導致了惡性競爭。
此外,還有部分不規范的鋼廠和鋼貿企業在銷售過程中存在不開票的現象。由于目前建筑業和房地產業繳納的是營業稅,建筑企業和房地產企業沒有索要增值稅發票的積極性,這給部分鋼貿企業或鋼廠利用不開票的方式逃稅提供了“機會”。在這種情況下,市場很容易被不規范的小鋼廠占有,而讓正規經營的企業缺乏價格競爭力。
對此,一些鋼鐵行業的代表建議,一方面,應清理上述不合時宜的退稅和征稅政策,讓企業在一個更為公平的環境下進行正當的市場競爭;另一方面,加快推進建筑行業的營業稅改增值稅,倒逼鋼鐵企業規范經營,從而使優勝劣汰的市場機制能夠正常發揮作用。
國內礦山企業亟須“減負”
近年來,國內16mn無縫鋼管企業由于稅負較重導致發展滯后、缺乏國際競爭力的現象愈加明顯。全國人大代表、太鋼集團董事長李曉波介紹說,我國的鐵礦山企業平均要繳納12種稅和13種費,平均銷售稅費負擔率約為25%。2012年,有的鐵礦山企業的銷售稅費負擔率高達35.42%,每噸鐵精粉要繳納各種稅費約200元。這不僅遠高于澳大利亞、巴西的鐵礦山企業4%~5%的稅費負擔率,而且高于國內工業企業6%的平均水平。
李曉波認為,16mn無縫鋼管企業的稅費負擔過重,嚴重影響了其生產經營,也間接推高了鐵礦石價格。他建議,調整現行鐵礦山稅負政策,將銷售稅費率平均水平降到15%以下,減輕鐵礦山企業的負擔。通過將冶金礦山的采礦權資源價款、礦山資源稅、礦山資源補償費等相關稅費理順合并,降低征收水平,將資源稅減征率恢復到40%~60%。擴大鐵礦山企業增值稅抵扣的范圍和項目。對一些資源稟賦差、貧礦和伴生礦比較多、資源綜合利用難度比較大的礦山,確定較低的資源費稅率;對一些資源稟賦較好、開采難度和成本逐步升高的老礦山,適當調低稅費率。對資源綜合利用做得比較好的鐵礦山企業,給予返還稅收的優惠政策,鼓勵鐵礦山企業開發利用低品位礦石。
全國人大代表、包鋼集團總經理李春龍認為,在稀土礦開采方面存在重復征稅的問題。事實上,包鋼稀土礦并不是原生態的稀土礦,而是16mn無縫鋼管的尾礦,但也要繳納礦山稅。他建議,國家在征稅的時候應區別對待,可以在開采的某個環節上征稅,但要避免重復征收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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